【“35岁”魔咒怎么破?招聘不得设置年龄门槛 国企央企要带头!】职场“35岁现象”一直都是社会热议的话题。两会期间,全国人大代表、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刘小兵提交了一则建议,呼吁社会各方面多措并举,共同化解这一难题。(上观新闻)

  职场“35岁现象”一直都是社会热议的话题。两会期间,全国人大代表、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刘小兵提交了一则建议,呼吁社会各方面多措并举,共同化解这一难题。

  在分析成因时,他指出,除了受传统观念因素影响,认为劳动者到35岁以后在工作能力、专业技术、体能精力各方面会出现较大下滑外,高科技互联网企业倾向于短期化、年轻化的招聘原则,也限制了35周岁以上人群的职业发展空间。同时,一些习惯性的制度规定也起到了助推的效果。

  他提出,我国《公务员录用规定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,报考公务员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,35周岁以下。受此影响,中央和地方事业单位录用标准也大多习惯沿用35周岁作为录用年龄上限,进而使得大部分央企、国企和民营企业也就习惯性地将35周岁作为基层岗位录用的标准。

  在他看来,随着我国高等教育、职业教育的普及,受教育时间相较过于明显变长,大部分国内大学生、研究生毕业后进入职场的平均年龄在23-26岁,等工作到35岁,仅十余年的职业生涯过后就面临就业瓶颈问题,造成大量人力资源的浪费,大量优秀中青年人才无法匹配到合适的岗位。

  为此,刘小兵建议,可以重新定义中青年划分标准,营造宽松的社会舆论和文化环境;同时,建议修订《公务员录用规定》,将“三十五周岁以下”修订为“四十五周岁以下”,进一步放宽机关、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年龄限制,除部分艰苦、特殊岗位(例如:人民警察、应急救护)等需要考虑体力、年龄因素之外,其他各类岗位年龄均可拓宽至45岁。部分专业技术、学历和基层工作经验要求较高的岗位在年龄限制方面可进一步拓宽。

  “还应该规范企业招聘中的年龄限制问题,杜绝年龄歧视现象。”刘小兵认为,人社部应出台相关政策,规范各类企业招聘过程中设置年龄门槛的问题,比如,企业在招聘信息发布、面试等环节不得因劳动者年龄问题设置障碍,更不能直接设定以某个年龄段作为招聘的基本准入要求等。央企、国企应肩负社会责任,带头完善企业招聘工作,对存在的年龄设限问题进行整改,给全社会起到带头示范的效益。对于违反政策要求,依然存在年龄歧视问题的企业,劳动监察部门、行业主管部门应联合开展调查,及时纠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违规问题。